1、申请鉴定应由委托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及相关证明,介绍有关案情,明确鉴定要求并填写鉴定协议书和申请表。涉及有关刑事案件、纪检案件、超计划生育的亲子鉴定须由委托单位派专人送检。
2、自诉亲子鉴定,夫妻双方必须自愿,出示有效身份证明,并如实填写亲子鉴定申请表。涉及移民的鉴定案例,鉴定当事人应出示身份证、护照、来往大陆(内地)通行证、孩子出生证等有效证件。本中心承诺为当事人保密。若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,本鉴定中心概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。
3、鉴定时间:7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报告书。若需要延长鉴定时间,本中心即时通知委托方,说明原因。若需要加急,则收取加班费(3天取报告)。
4、标准三联体鉴定指父-母-子三方参与,已知生母鉴定生父或已知生父鉴定生母的亲子鉴定。
5、单亲鉴定指父方或母方单方与孩子两人参与,鉴定生父或生母的亲子鉴定。
6、双亲鉴定指父-母-子三方参与,鉴定父母双方是否生父和生母的亲子鉴定。
7、其他血缘关系鉴定是指祖孙、叔侄、同胞、同父异母兄弟(妹)等关系的鉴定。
8、鉴定当事人应在我室提取生物样本。当事人自送的生物样本,本中心不负责样本身份来源的确认,也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。
9、请妥善保管收费单据和协议书作为凭据,在中心一楼收发室领取鉴定报告。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邮寄,请留下详细通讯地址、收件人姓名,并交纳24元特快专递费用。
10、联系地址: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,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室。邮编:430030。联系电话:027-83692645或836312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