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关于法医病理检材处理的声明
各委托单位:
我中心近期将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受理鉴定的法医病理检材进行焚毁处理,特提醒各委托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将需要延长保存或需要自行带走的检材,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,逾期我中心将根据检材管理规定进行焚烧处理。
已办理延长保存手续者,或报告虽发出但仍在保存期限者,不在此次清理检材范围内。
特此声明。
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
2023年2月22日
湖北省 武汉市 硚口区 航空路 1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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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2017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